法律问答

你好关于银行卡问题

信用卡纠纷
2023-06-12 19: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办理信用卡的,需要携带资信证明及其他材料到银行柜台申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网银申请或者电话申请等,当事人办理信用卡应当按照规定适用,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持卡人的权利:
    (一)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服务质量进行投诉。
    (二)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
    (三)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帐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帐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
    (四)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帐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
    (五)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
  • 银行卡被挺累,当事人可以去被吞卡的ATM所属银行办理领取手续,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帐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 银行卡属于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享、商户共享、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