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5月多我和小学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我出资12万占40%股份请问我的钱通过法律的话还能要回来么? 律师你好,2016年5月多我和小学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奶茶店,我出资12万占40%股份,签了个简易合同,同学不让我参与直接经营管理,就只能监督账目,按月给我分红,中途迁址一次,迁址前每月给自己开工资3000,迁址后每月给自己开工资5000,每次我跟他要账目看的时候就说自己整理整理,之后也就给我个Excel表格说是前几个月的开支,里面的开支很杂,还有什么培训什么的一下就四五万,感觉不实,迁址前给我的表格显示收支基本平衡,迁址后又说搬店前已经亏没了,我跟他要银行流水他就说整理不出来,给不了我,现在新迁的店也已经关了,设备什么的他说转卖了,全抵了新店的亏损了,后来我同学告诉我他除了找了我以外还找了另外两个同学也投了钱,其中一个投了3万,在搬店的时候只要回去了一万,这完全是空手套白狼的节奏,感觉这么久的信任被欺骗了,请问我的钱通过法律的话还能要回来么?

合伙企业
2023-06-12 20:1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