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图片被他人私自用,还恶意被丑化,可以举报他吗?

网络侵权
2023-06-12 20: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经别人同意,私自在网上发布别人照片,只有用于商业目的或者进行毁损、破坏、辱骂等人身攻击的,才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如果是不文明照片还给该人造成一定的名誉损失,侵害了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 他人在网上p图丑化但是没有公开,属于侵犯肖像权。因为这是属于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的情形。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法律分析:未经同意私自将别人照片发布网络或者传媒是违法的,发布照片对他人构成名誉侵害的,当事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别人私人照片是属于情节严重的,已经到了刑事案件的地步的,根据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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