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疫情期间工资怎样发放

讨薪
2023-06-12 21: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如下:
    (一)职工在疫情期间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应按生活费的标准支付工资;
    (二)职工在疫情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疫情期间工资是否照发的情况如下:
    1、疫情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员工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干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 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是: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