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20年,父亲没有支付过一分抚养费,可以上诉要回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6-12 23:0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向法院起诉的,应当以孩子的名义作为原告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要回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方式如下: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若是协商不成的,则可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作出判决的,被告一方仍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直接找不直接抚养方要回,如果不直接抚养方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人民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判决了抚养费的,可以持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