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校就读职业学校,无法独立生活和没有经济来源。父母有义务支付生活费和学费吗?

2023-06-13 04:29: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的,父母有能力支付的情形下成年子女应获得抚养费。除此之外,子女成年后没有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父母一般是有义务支付的,子女未成年,父母当然要支付;若是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大学后的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父母不是必须支付在读成年子女抚养费,如果子女已成年,但是不能完全独立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的,父母就还要支付子女上学的费用;如果子女未成年的,当然要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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