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以离婚吗?

起诉离婚
2023-06-13 04:3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妻子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在精神正常时进行离婚诉讼;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离婚诉讼。精神病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妻子得精神病的,丈夫是能提出离婚的,并且是否离婚是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如果其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或者婚后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有查明的实际情况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妻子是精神病能离婚。在婚后,丈夫发现妻子有精神病,且妻子的精神病病情严重、经过长时间治疗也不能治愈,而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丈夫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如果妻子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用治疗的方法对其病情进行控制,且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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