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2023-06-13 05:2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户口应当补办户口本之后,才能够办理身份证。办理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出生证明、结婚证或者是亲子鉴定证明等资料。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第一次办理身份证的,没有户口簿不能办理。如果是身份证过期需要换领身份证的,没有户口簿可以凭借旧的身份证办理。如果是身份证和户口簿都丢失,可以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户口本和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公安机关会调取当事人的户籍信息,确认无误后补办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结婚,当事人可以补办身份证,如果继续结婚的还可以向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然后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无血源关系等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