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被派到甲方机关工作。现在我怀孕了,甲方不续约。如果公司解雇我,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3 07: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因为在孕期,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是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金(4个月工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哺乳期之后的赔偿没有依据。
    4.、生育保险自己缴纳。
    5、可以要求,这是应得的。
    6、只要工资不高于城市最低标准的3倍,就是按照原来的工资标准来的。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四)向规定,女职工孕期,除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顺延至哺乳期满。女职工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定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没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违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 怀孕后被公司要求辞职的,可以直接拒绝;如果被公司违法解约的,可以采取协商、申请调解、提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权,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向本人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也不同意赔偿经济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予以赔偿。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具体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