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上写着夫妻的名字,男方还房贷,离婚后房子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3 07: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房产证上写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全款,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还是可以按照出资份额来分;
    3、如果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即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该房产也是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房产证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也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在婚后购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房子属于谁的情况: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于其个人财产。有抵押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视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一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偿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偿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婚前购房,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抵押贷款,也会转为共同债务。
    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和抵押还款,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先补偿房屋价值,然后分配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