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完房租房东不让住了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13 08: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还没到期,房东不想出租了,承租人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继续使用该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居住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果出租人要提前解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承租人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房子没到期房东不租了,承租人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继续使用该房屋,租赁合同在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有权居住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如果出租人要提前解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承租人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公有住房承租人纠纷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当按照公有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