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不还贷款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13 1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诉讼维权


  • 买房贷款下不来,解决的主要办法有:
    1、首先和卖方进行协商,尽可能的给对方进行协商,争取对方的配合和耐心的等待自己出来问题。
    2、然后找出贷款下不来的主要原因。
    (1)如果是个人信用和偿还能力评估不过就比较麻烦了,因为有时候可能由于地域或者是银行的限制,对用户贷款资料审批评估的标准不一致,更换一家银行试试。
    (2)如果是材料等不齐全,就要尽快补齐。
    3、也可以尝试使用其他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 买房是不可以写别人的名字自己贷款的,贷款买房产权人和贷款人必须一致,道理很简单,如果贷款人还不起贷款了,按照正常的流程银行是可以申请拍卖房子的,但是如果房子不是贷款人的话,银行就没有直接财产可以进行处置了,虽然可以申请执行其他财产,但不一定足以抵扣房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四条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
    第三十五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三十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