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兼职,说好一天30结果做了两天,老板找理由打发走只给了一天工资,一气之下在朋友圈发布了相关聊天记录,是否构成损坏老板名誉权

名誉毁谤
2023-06-13 11: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讨薪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前提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先期介入调查确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老板侮辱员工情节严重的有罪,构成侮辱罪。构成侮辱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劳动者向媒体曝光一般不会构成违法的,但是如劳动者无法证明或经查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则涉嫌诽谤,侵害企业名誉权等。企业可以劳动者为被告,依法提起侵权损害之诉。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