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以前在私立学校学习,转到公立学校,但是学籍转不进去怎么办?

2023-06-13 11: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在学校发出转学申请,无论原学校同不同意,都会转走的。但是转学没有正当理由,学校和教育局有权拒绝办理。如果是学校单方面原因不给学籍的话,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一般都是会给出学籍的。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在该学校同意接收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原学校盖章鉴字后,打转学证,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法律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
    高等学校对报到新生进行录取、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标注。
    少数民族预科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基础培训阶段研究生的资格复查由招生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和骨干计划基础培训的预科学籍标注由培养培训学校负责。预科培养培训结业后转入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
    其他预科生由招生学校负责。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跨校联合培养学生,在录取学校进行学籍注册。
    转学籍号的流程是是什么
    1、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人;
    2、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
    3、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4、转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

  • 一、孩子学籍转出了转入学校没有接收怎么办
    1、孩子学籍转出了转入学校没有接收可以让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或者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学籍档案丢了怎么办
    学籍档案丢失可以补办。
    大学生办理档案补办手续需先到当地人事局、毕业高校分别开具档案补办手续证明,持该证明文件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高校档案馆查询学籍资料、复印、登记、缴费后,所有学籍资料将加盖高校公章,并由档案管理人员封口后,补档人才可以持单位或当地人事部门的调档证明,办理调档手续。如还需补办初中、高中学籍档案,则持档案补办手续证明回曾就学高中查询、复印、登记补办该时期学籍资料,在档案封口后,同高校学籍档案一并交回人事局办理并档和归档的手续。目前,中国并没有具体的档案补办及管理的相关法规或是指导意见,只有珠海、哈尔滨等少数城市制定了自己的档案丢失补办“办法”,并且手续繁琐,颇费时费力。因此,大学生在办理档案补办手续时,还需咨询当地人事部门及高校档案管理部门,确定档案补办所需证明文件及补办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补办、调档等事宜。
  • 法律分析:私立学校不转学籍不违法。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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