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农村见面礼给了女方6000,女方第一次到我家来给了8800,他父母4000。2个月后,发现女方三观不正。想退,可以要回18800元吗?
-
如果对方没有要求退还的就不用退。如果要求了一般都可以先进行协商,约定彩礼退还的数额。如果对方起诉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彩礼要不要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
当事双方在订婚之后分手了的,先前支付的一万元的礼金一般是需要退还的,因双方还没有共同进行生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返还的原则是: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当事人申请原则、
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限制返还条件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等。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