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手在送餐过程中出了事故,目前骨折,公司不给垫付医药费

工伤索赔
2023-06-13 12: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祸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的,可以自己先支付医药费,事后再找肇事者进行追偿。如果肇事者还是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不垫付医药费的,受害者可以先自行垫付医药费,并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如果受害人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骨折不住院,如果不是故意拒绝治疗,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当事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有护理费。如果当事人是故意拒绝治疗的,或者未达到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的,则没有护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