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担保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3-06-13 13: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变更;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
    6、超过保证期限;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间而免责;
    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意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权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 担保人可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因超过保证期间而免责;
    6、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7、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以新贷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意外,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