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到XX驿站后被别人领取并把两个快递都拆开了,说是拿错了,快递没有拿走,这种行为法律怎么处理

消费者维权
2023-06-13 14: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被别人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是快递已经由本人的代理人取走了,之后丢失的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快递被他人冒领,当事人应该找快递公司负责,快递公司有义务保证快递不被偷盗或者丢失,因此快递被冒领拿走的,由快递公司负责,但是如果快递是经过本人授权之后由代理人拿走的,由自己负责。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 当事人的快递被冒领了的,如果快递公司不能提交证据证明快递被冒领是因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该对货物的丢失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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