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电器坏了,合同中有约定的,维修费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承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因使用人的原因造成电器损坏,维修费由使用人承担,不是因使用人原因造成的电器损坏,维修费一般由出租方承担。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