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父母的财产后,应缴纳哪些税费?

遗产继承
2023-06-13 15: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继承父母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如果继承房屋后将房屋出售,需要另外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继承房产属于财产继承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遗产继承过程中是会产生税费的。一般要按照标准缴纳契税,例如,房产继承进行公证是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还有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遗产中应当要交税的要按规定缴纳税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