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我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对机动车负全责。我骨折住院,后期恢复需要3个月。如果我理赔保险,我可以要求什么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3 19:3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的,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 车祸骨折的赔偿分别在治疗中与治疗后进行商谈,治疗中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如果超过保险赔偿限额,可以向肇事者索赔。治疗完毕后15日内,要求处理该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伤残鉴定介绍信,鉴定结论出来后再向肇事者索赔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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