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未婚双方有同居关系,之后女方提出分手,男方一直纠缠女方,不同意分手,并以留住为理由软禁,并以同居关系和双方的私密照片来威胁女方及女方父母,还在现有工作地方骚扰,并在现居住地方骚扰,这种情况男方违法吗,能构成相关法律责任吗?

2019-05-25 00:11: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未婚男女同居可谓是你情我愿,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当感情到了一定的程度,同居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毕竟如今的时代已经不同于过去的封建时代了。

    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

    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以金钱和物质进行交换而同居的,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依法要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对行为人进行拘留和罚款。
  • 对于同居期间的暴力行为,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家庭关系处理,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律链接:《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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