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公司项目结束后,我被安排去其他地方工作。我不能去,公司也没有其他项目。不知道有没有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3 21: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其次,无法协商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担赔偿责任。
  • 这个问题和实际情况有关,有的地方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有些地方是要赔偿的,看单位领导怎么处理。如果属于员工的职位过失,可以要求员工与单位共同负责。如果确定是该员工责任,可以要求员工进行相应赔偿,如果员工不愿意且损失金额较大,可以对该员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支付补偿金,或者对劳动者造成损害依法应当给予赔偿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对经济补偿未达成协议,应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对此纠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