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租过房子,没有住在合同日期就搬走了。中介公司按违约处理。当时合同上签的违约金是月租金的200%,扣除了我1300的租金和1500的押金。这样合法吗?

房屋租赁
2023-06-14 00:56: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没有到期,房东就违约要求承租人搬出的,承租人可以有两种选择:
    1、要求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也就是继续使用房屋到租期届满为止;
    2、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承租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一般租赁合同会约定不到期搬走属于违约情况,对方有权不退房租和押金的,但这只是一般情况,具体还要看你们在租房合同中如何约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