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人开车撞人,叫120,也叫警察和保险公司,但提前支付了一系列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等,我不知道保险公司是否会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4 02:24: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车辆撞人后住院费先由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垫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纠纷还没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纠纷还没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保险公司需要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下列费用:
    1、医疗费,按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凭证来支付;
    2、误工费,按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来支付;
    3、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合理支出的费用来支付;
    4、护理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您好,保险公司只会承担合理的费用,正常的康复费用是可以报销,但是进口药,进口器材不在医保范围,保险公司不赔这部分。
    保险 ,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
    法律依据:《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受害人原则上应在侵害行为发生地或受害人住所地的保险合同中包含的医院中就医。
    转外地医院或有关专科医院治疗的,须出具当地治疗医院的证明;未经同意擅自治疗的,转院后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一般不予赔偿。但受害人能够证明当地医院的条件无法满足治疗需要,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转院的除外。
    其次,建议伤者需要转院治疗的,一定要记得让医院出具转院证明,证明你的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外地医院治疗的事实。最后,建议伤者待伤情稳定出院后及时到专业的医学鉴定机构做个伤残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以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等,再计算具体的赔偿额向肇事方主张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