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过不了户怎么办?

二手房
2023-06-14 03:24: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二手房过不了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一种是没有产权证的房子。
    如果是有产权证的房子还没有办理下来的话可以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一个合同公证,等产权证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风险就是卖方会不会在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不通知买方,又把房子卖掉或抵押贷款等。
    如果是没有产权证的话,就可能是小产权房,那么小产权房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一份购房合同,如果是当地村镇或当地的街道办认可的话可以重新签订一个购房合同,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就是以后办理拆迁的话居住人是没有权利签字的,因为房子只有一本产权证,只有那个持证人才可以签字,那么就涉及到赔偿的问题了。
  • 以下情况,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
    1、卖方没有该房屋的房产证;
    2、买卖合同无效;
    3、该房屋被查封;
    4、该房屋被抵押且转让没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购买二手房不能过户,应当先了解不能过户的原因。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无法办理,应当补全材料。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应及时联系卖方。不同的原因,应采取不同的解决措施。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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