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做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4 04:3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自己去做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交通事故认定书;
    3、委托鉴定申请书;
    4、病历、检验检查报告等其它诊断材料;
    5、司法鉴定所要求的其它材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就伤残鉴定、财产损失评估而言,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应这样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被鉴定人病历本、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伤残鉴定委托书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