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在学校生病老师不给请假

工伤索赔
2023-06-14 05:0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教师申请长期病假需要下列手续: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和市局审批等。教师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学校应该根据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和病假期限。法律依据:教师申请长期病假需要下列手续: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和市局审批等。教师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学校应该根据其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和病假期限。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以及第四条。
  • 教师请长期病假需要的手续: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对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市局审批,办理病退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学校私自缩短假期的行为违反教育局规定,若有此类现象,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局明确要求各学校除高三年级以外不得缩短假期进行补课,而且学校补课实行“三愿”原则,即学生自愿、家长自愿、教师自愿。如是法定节假日,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二)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不得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