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死亡销户之后银行卡还能正常收取吗?

2023-06-14 05:4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注销后银行卡是不可以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行为人是因为死亡而注销户口的,银行卡中的存款应当按照继承处理。银行卡会被相关部门收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人死后户口注销了银行卡不能继续使用。销户的同时银行账户等都会在一两天内自动冻结,冻结后即使知道密码也无法做取款操作,如果是银行卡里有存款,需要当遗产取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人死后户口注销的,银行卡无法继续使用。银行卡只能由本人使用,当事人去世后,家属已经办理户口注销登记的,银行卡不再属于民事主体,也无法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当事人的银行卡就无法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