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异地办理离婚证的,丢失后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补办吗?

协议离婚
2023-06-14 06:2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离婚证是无法异地补办的,公民若出现离婚证丢失的情况,离婚证的补办只可以到原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本人户口所在地相关的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结婚证的,无法异地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异地不可以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异地离婚的可以在本地补办离婚证。根据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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