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婚前是男朋友付的首付,婚后准备一起还贷,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吗,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4 06:2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将对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的行为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加了配偶名字的房屋就不再是个人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首付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的产权证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产,部分产权份额转移给配偶,房产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均有权利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男方买房付了首付款的,结婚后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女方名字,没有约定的,可以不加女方姓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且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视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没有加名字的,男方个人还贷的,其房屋可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男方买房付了首付款的,结婚后后,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加女方名字,没有约定的,可以不加女方姓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且双方共同还贷的,则视为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如果没有加名字的,男方个人还贷的,其房屋可能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