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籍贯一栏里怎么写

2023-06-14 07: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籍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出生地。通俗来讲就是你老家在哪里的,一般都是按照户口本上的地区去填写。在需要填写的时候,我们可以翻一下自己的户口本,在上面会有专门的一个栏目填写这个籍贯,并且跟出生地或者所在地是不同的概念,千万不要搞混了,一般写到某某市或者某某县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籍贯不是你的所在地,也不是出生地,举个例子,原本您是广东人,但是后来又搬迁到了北京,虽然户口本上是北京地址,但是您的籍贯还是广东的。法律依据:
  • 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殊情况从母系的,原籍地是原来的籍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