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的购房合同原件被收回,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14 08: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购房合同原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进行补充。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对于购房合同丢失,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有用。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以下情况签订购房合同后也能退:交付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均可退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