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承租人。租房期间,屋内地板因水管阀门破裂而起泡,水管阀门破裂不是人为造成的。正常使用期间,半夜突然破裂,之前因为质量问题更换了家里的四个阀门,现在第四个阀门破裂,楼下也有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谁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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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08: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客租房子楼下漏水由谁负责还要看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房屋使用年限在质量保修范围则由开发商负责、漏水部位若是装修改装的则由装修企业负责、如果属于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 房东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如果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房屋是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是房东负责,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房东对承租房的安全维护有义务,并且对于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损害或者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的物品有修缮的义务。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义务如果当事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约定就按照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情况,如果房屋是自然损耗导致漏水是房东负责,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负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