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欠朋友一笔钱,不多,但是他起诉了我,已经到了执行局,但是我现在还不了。我能怎么做呢?

债务追讨
2023-06-14 08: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的
  •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起诉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去法院起诉。即使找不到欠钱的人,但是债权人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上诉期过后,原告可以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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