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工资问题,能解决吗?

讨薪
2023-06-14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
    2、到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存在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薪资有问题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客服电话投诉,也可以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控告,或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有充足证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工资问题可以通过拨打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来投诉,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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