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老师课后留作业犯法吗?

2023-06-14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老师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不过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扰乱学生正常生活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建议您与学校协商处理,以求妥善解决该问题。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 布置作业是不犯法的,不过作业太多导致作息紊乱的,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中小学生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准确把握作业的性质和功能,探索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有机结合,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七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写作业不犯法。学生之所以要写作业,是要培养一种好的学习习惯,还有以下的目的: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检查学生自己的学习效果、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自觉学习的习惯和技能。
    第一条 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记忆是有一定的遗忘规律的,作业可以在遗忘前加深记忆;课堂上的学习也可能无法一下子理解,作业可以提高对知识的理解力。
    第二条 检查学生自己的学习效果
    学生可以通过作业检查自己是否已经掌握了学习内容。
    向老师反馈学习情况。老师通过学生的作业可以知道自己的教学效果,加强对学习的指导,调整教学方式、内容和手段。
    第三条 增强学生的思维能力
    在作业过程中,需要独立思考、处理、解决问题。
    第四条 培养自觉学习的习惯和技能
    从长期影响来看,在家中完成作业,需要孩子进行自我约束和有效的时间管理,这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都会有积极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青少年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十三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