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工作了一个月十一天,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我辞职了。公司有权扣除我50%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4 12: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辞职后公司没有权利没收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扣除部分工资,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完成公司工时,公司是可以扣除相应的工资。劳动者认为公司扣除工资金额过多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