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快一年了,起诉离婚没有判决,二次起诉分居两年,彩礼还需要退还吗?

彩礼
2023-06-14 12: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以下几种情况下是需要返还彩礼的: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彩礼是我国民间的婚俗,法律中并没有直接对彩礼进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彩礼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精神有:彩礼从法学理论上可以理解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只要双方正式结婚,目的达到,该赠与就是有效的,原则上不再退还。
    但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应当参考当地风俗习惯,酌情予以一定的返还。因此,鉴于你们的婚姻较为短暂,建议你们理性进行协商,约定退还部分彩礼是最好的处理。即使发生诉讼,法院也是综合各种情况判决部分退还的。
  • 法律分析:离婚后的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法院也会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酌情考虑是否退还部分彩礼。比如双方办理了结婚手续,也共同生活了,但仅仅生活了1个月,女方便起诉离婚,这种情况法院考虑实际情况,也会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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