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关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14 13: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居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分居期间的存款当然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则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同居认定共同财产如下: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法律依据:同居认定共同财产如下:
    1、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其财产依法并不属于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收入;
    3、也不属于一方当事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 男方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以及共同出资购买的财物,才是共有财产。在同居期间各自的个人收入一般不能够认定为共同财产,其属于一方当事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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