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过期了,不拿户口本,可以办理吗

2023-06-14 13: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身份证过期会有不利的影响,即公民需要使用身份证的时候,都会不方便,不能办理相关申请、审批手续。身份证过期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换。当事人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即可,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过期办理需要的证件是原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及其法律规定的其他必须要提交的材料等。法律规定,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过期会立马失效,因为身份证过期属于无效证件。当事人身份证过期的,应当及时持本人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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