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职业学校一名学生学校在下课时间没收我的手机晚上放学还不给我说七天之后给我这样属于犯法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14 13:58:07
-
学校没收手机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所以手机作为学生的私人动产,其财产权利不得被随意破坏,即使是学校也不能破坏学生的财产权利。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
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一般不犯法,属于正常的教学管理行为,但是因为手机是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所有物,是需要归还的,如果教师收学生和手机后,归还时限过长,或所有权人坚持不同意,而教师依然
占有手机,便可能会构成侵犯所有权人的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是违法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
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教师收手机无论时间多久,都算犯法。学生也属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老师收手机,是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