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的小腿骨折和骨折,现在是交通事故后40多天,恢复正常,现在走路有点跛,这可以做残疾鉴定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14 16: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残疾鉴定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是对伤者伤残程度的一种鉴定。通常的伤残鉴定主要是指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程度,和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的认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伤者首先要及时救治,否则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伤残,其次会影响鉴定的结论。
    为了进一步保护伤者的权益,保证伤残鉴定的准确性,鉴定一般会在治疗结束后进行,以保证不会因鉴定后出现新的伤害而放弃先前的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骨折的,受害人应当在治疗完毕之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没有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骨折的,受害人应当在治疗完毕之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没有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是在,治疗痊愈出院后3个月,才可以去做鉴定。一般是丧失功能了,就会坚定上等级,比如,骨折以后,恢复不了,走路还是一瘸一拐,也就是说影响了你的,腿部功能,这样的有可能见顶上伤残等级,还有,内脏去时的,也就是某些内脏器官,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切除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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