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建筑工地的工头拖欠属于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可以向当地劳动监督部门报告,并要求提前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法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
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充分分配特殊的劳动力成本占农民工的工资,以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监督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拖欠的工程款限额内垫付农民工工资。
扩展资料: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未提供安全保障依法或全部支付逾期支付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导致农村民工工资拖欠,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新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为国家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第五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事实、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农民工工资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骗取项目资金的,依法予以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