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卖方,私人卖房对方付了定金,第二日买方要求退定金,我没有同意,当时写定金条时口头约定的7日交付剩余钱款,但是第二天买方要求退定金时电话里我给对方提了两种方案一是一个月内付清剩余钱款,二是在这一个月内一起联系其他交易人购买我收到剩余尾款,但是过了这个月底下个月一号开始这个房屋就和他们没关系了,房屋就归我与买方在没有关系,在延迟一月时间到期后以对方一直未联系交付剩余尾款,我方主动联系和对方的联系人对方称没有钱房子卖掉吧,现在对方起诉我方让退还定金,并付对方违约金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14 20: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后悔了,对方拒绝退还定金的,当事人一般不能要求对方退定金。定金只有在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后,或者对方违约时,才能退还。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不退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屋买卖的定金已付,买家不买了,可以拒绝返还定金。或者将对方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或者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实际损失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买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的,定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一般只有交付定金的一方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定金才会退;或者对方违约的,定金可以双倍退还;否则定金一般不会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