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家广告噪音,长时间播放音频音量大

业主维权
2023-06-14 20: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可以向当地环保局或公安部门投诉。
    这种情况属于在公共区域发出严重干扰他人的噪声,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投诉,并鉴定其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一)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以及疗养区、风景名胜区,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大功率的广播喇叭或者广播宣传车的;
    (二)采用发出高大声响的方法招徕顾客的;
    (三)从室内或者公共区域发出严重干扰他人噪声的;
    (四)未按规定安装或者使用特种车辆警报器的;
    (五)在禁止机动车、船行驶的地段和时间行驶机动车、船的。
  • 视情况而定。如果在休息时间门店播放广告,声音特别大、影响到其他居民的正常休息、生活的话算扰民。根据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