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档案遗失了怎么办?

2023-06-14 20: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 档案丢失可以进行补办,补办内容:从高中到大学的各种学籍材料入学通知、学籍卡、成绩单、毕业证高考名册、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高考分数、录取通知等;大学里每门课程的学分、毕业鉴定、毕业论文等,工作后的报到证、招录手续、劳动合同等且这些材料都需加盖公章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三、立案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 遗失物与遗忘物处理方法是,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如果拾得人有发布公告招领的,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