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问题是,我们结婚了,给了彩礼,没有结婚证,她离开了两个孩子,离开了五年,没有回来看娃娃,现在和别人生了孩子,我能起诉她吗?

起诉离婚
2023-06-14 22: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起诉离婚是需要符合法定情形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时若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或者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则无需返还。因此,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况,女方是否需要返还,还需要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
  • 可以起诉。只要出现这三种之一情况就可以起诉: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未领结婚证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能起诉要求离婚,只能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另外顶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而不能以对方出轨为由要求赔偿。
    不属于法定的夫妻关系,你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诉求,如果要求男方赔偿,几乎不会得到支持,如果你需要起诉争取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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