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好几个姐妹被亲戚钱借去,原来是不想要他还了,因为是给自己的妹妹看病掉的,后来我妹妹去世了,3年后我妹夫又找了个女的,现在给后妻骗去10多万元钱,还起诉到法院去,法院判了下来要我妹夫还11万,现在我妹夫没钱还,前几天被拘留了15天,我妹妹生前和我妹夫有一处房产,是农村的,有房产证,土地证是集体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妹夫和他小孩的,各占一半,我妹夫现在还不起钱,法院是不是要拍卖现在的房子,拍卖是不是就拍卖一半,他小孩的那一半是不是不能拍卖?农村的房子现在是不是允许拍卖的?我想既然他都给别人骗去钱,不留给儿女,我想把我们姐妹以前借给他的钱要回来,以前借给他,因为是亲戚没有字据,现在补一张行不行(当事人承认并愿意补一张欠条),起诉到法院还有没有效?有效的话,我们几个亲戚是一个一个去法院起诉,还是可以和在一起去起诉的?法院受理的诉讼非是多少?我们可不可以就和起来请一个律师?谢谢你

拍卖
2019-05-25 08:05: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院拍卖债务人的房子时,债权人可以竞拍,但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15日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但其性质是买卖,不能剥夺承租人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或者拍卖行依然有义务通知承租人拍卖事宜。
    具体操作可以参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 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不产生财产关系,所以在同居期间是谁的财产还是谁的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同居期间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是能够拿回来的,如果是赠予,则无法取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