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未婚先孕,孩子的出生证明有她父亲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现在孩子的父亲不管我们了,,我现在要给孩子改姓名,请问您怎么改

2023-06-15 03:5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子女改姓名的程序:
    1、有主张变更的父母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非婚生子女改姓名与婚生子女一样:
    1、与另一方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询问对方的意见;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
    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上是允许非婚生子女改名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且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